关于浙江佳鑫铜业有限公司非集团下属公司的严正声明
彩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始建于1982年,前身是国营第四四OO厂,属国家“六五”重大建设项目。2012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整体并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2018年5月3日,被中国电子划转至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目前,彩虹集团三大核心产业为“电子玻璃、光伏玻璃、电子功能材料”,拥有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彩虹集团自1993年起持续将“彩虹集团”作为企业简称,且拥有“彩虹集团”系列注册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宣传,“彩虹集团”字号和系列注册商标承载了集团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亦获得合作伙伴的认可和支持。
近期,我集团发现境外(萨摩亚)有公司名称与我集团一致,经核实,该公司及其所属境内关联单位浙江佳鑫铜业有限公司均与彩虹集团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投资、合作、业务等关系,其一切行为均与彩虹集团无关,我集团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同时秉承对合作伙伴负责的态度,特此提醒社会各界提高警惕,注意防范风险,避免产生混淆误认。
彩虹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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